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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班

暑期班畢業論文應於每年八月底以前提出申請,並得於八月一日開始進行學位考試,

論文考試應於考試日前二週提出。(例:8/1 口考,7/15需提出申請。)

最晚需於8/31前提出學位考試申請;學位考試最後截止日為9/30。

(延畢生不受前項規定限制,得於學期中隨時提出學位考試,惟畢業證書仍以十一月發給)

 

8/31(四年級)提出口試申請

二、9/30(四年級)需完成論文口試

三、口試申請所需文件:

1、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一份

2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單一份

3、修習課程學分統計表一份

4、歷年成績單一份(請逕向註冊組申請或教務處自動繳費機列印)

5、論文中文摘要一份

6、研究生學位考試審核手冊(小藍本)

請備齊以上六項文件整理好向所上提出申請

論文初稿(口考本)請印製三份盡量於口試前兩週寄給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

 

相關表格下載
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
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單
修習課程學分統計表
論文提交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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